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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企帮帮 9096 2023-04-06
2023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需要什么材料?根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3〕2号),申报2023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须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11月24日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申报,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需要上传哪些佐证材料呢?有何要求?赶紧和企帮帮一起来了解下吧!
根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3〕2号)要求,申报2023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需完整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将必备材料、可选材料分成两个文件夹,相关文件分类命名后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压缩包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在第5项“所属领域及其他”类目下“其他材料”处上传。
(一)必备材料(所有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1.《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按照评价标准在第六项“自评结果”处自评打分,直通条件按实际情况勾选,自评表填报的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相关数据需与企业年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数据一致,“真实性声明”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缴费系统查询下载。需体现社保缴费人数,如企业以合并报表数据申报,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
4.企业需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看下载信用报告自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上传信用报告,存在以上问题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所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所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企业自述报告word电子版材料,含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情况说明、创新能力情况说明(与自评表创新能力填报数据对应的已获专利情况及专利明细表、获得奖励和荣誉、建设研发机构等情况介绍)等(500-2000字)。
(二)可选材料(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1.2020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或天津市科技奖励证书扫描件。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防科技奖;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需含企业名称);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证书扫描件或认定文件(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
3.有效期内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天津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提供认定文件、铜牌照片等佐证材料(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
4.2020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2023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需要什么材料》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要申报2023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或是需要问题解答,欢迎随时咨询企帮帮。创业路上,企帮帮与您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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